昨晚我在楼下拍月亮,闺蜜弹来视频。
她和老公牵手出门吃烧烤,说是要馋我一下。
镜头里的他俩很晃,因为手机是大老粗老李(她老公)举着的。
老李是闺蜜的初恋,他俩前段时间刚刚步入婚姻殿堂,在经历了十二年爱情长跑后。
说实话,认识她之前,我从来不相信有人真能把爱情跑成马拉松。
我都怀疑是哪本爱情小说被抠出来,粘进我的生活了。
大学时,我和闺蜜睡对床,没有课的日子绝对要睡到火红的太阳当空照。
所以某个周末早七点,她兵荒马乱地化妆往楼下跑,真相只能有一个——老李又来看她了。
闺蜜是异地恋,她在洛阳,老李在武汉,高铁要三小时,卧铺要一宿。
“本来想给他个大大的拥抱,结果看到他那刻就劝退了,像逃荒过来的。”闺蜜边啃鸭锁骨边跟我碎碎念。
这是那次送走老李后,她跟我吐槽的。
而她嘴里没嚼完那口周黑鸭是老李从武汉千里迢迢背来的。
当真应了那句情话:昨晚梦到你,清晨起来,虫鸣鸟叫,餐桌上有一盘草莓,挑了一颗最好的,想要拿给你,不辞万里。
忽然就觉得她电脑旁那捧满天星更惹眼了。
每次老李走后,闺蜜桌上都会多这么一捧花。
我们宿管阿姨都知道,三楼有个小姑娘总能收到鲜花。
“她答应那小伙子没呀?”有次我下楼,宿管阿姨悄咪咪跟我打听。
我当即笑了:“阿姨,他俩在一起都快十年了。”
“呦,那可真是有心了!”
你看,不止我一个人对这份爱情的浓厚度产生惊愕吧。
十年的爱情不稀奇,稀奇的是永远不迟到、月复月的浪漫惊喜。
按闺蜜的话说,她已经对收花毫不感冒了。
可是每次老李送,我看她欢欢喜喜收的样子可不像是佯装的。
“他有阴谋,把我惯坏,就只能嫁给他了。”
后来她也跟老李说过不要再送花了,浪费钱,最后都是风干的下场,留不了多久。
但下次再见,老李还是抱着一捧花,说多少次都没用。
闺蜜说这就是典型的直男思维,油盐不进,好像少束花我就会跑掉一样。
我当时只是随便听听,没做他想。
前一阵闺蜜婚礼,老李在台上讲他俩的爱情故事。
他说:“我是理科生、IT男,丁点不浪漫,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坚持送花,一捧一捧的,她不让送我也硬送。”
底下宾客都被逗笑了。
他又继续说:“异地恋不容易,我也怕分手,女孩子都需要男朋友在身边,我陪伴不成,起码得把仪式感做足了……我这么不聪明,谢谢你包容啊。”
就像送花、就像婚礼,我没什么天赋,能想到的不过尔尔,我挖空心思、尽我所能给你仪式感,就只因为我爱你。
《小王子》里说: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它日子不同,使某一时刻与其它时刻不同。
我想让你在每个平庸日子,都感受到与众不同。
因为我这么爱你,因为你对我而言这么与众不同。
婚礼结束当晚,闺蜜发了条朋友圈:他举着一束花,我要跟他去流浪啦~
看得我眼眶发热。
时间切回现在时。
镜头那边,闺蜜还在喋喋不休,手机被老李举着也还在抖。
他们在去吃肉的路上,也许吃饱喝足恰巧途径一家花店。
那样的话,在回家的熙攘人流中,就又多个手捧鲜花的女孩子了。
必须得承认,当一个人非常爱你的时候,他会想方设法给你创造仪式感,宣告他的爱和你之于他有多重要。
这种小感动不会被时间抹除,它会如影随形,一直在。
其实在创造仪式感这个课题里,不光他们这对小夫妻,就像我刚刚在楼下拍月亮,不也是一种嘛。
这时候说回月亮,希望你们不要嫌我太俗气。(包容下刚被塞完狗粮的我~)
以前我觉得很多节日习俗繁杂麻烦,像中秋要赏月,清明要扫墓,端午要吃粽子。
离家以后才明白,就像挂在客厅那张全家福。
它怕磕碰又爱落灰,钉在墙上还会留下个难看的小孔,看起来没什么大用。
可它象征着永远守候的灯塔,象征着浪子永远可回头的家。
生活的仪式感可能就芝麻大点的意义,但谁敢说它不重要呢?
记得去年跨年前夕奔赴天津,去听杨千嬅的演唱会。
和朋友戴着发光的紫色兔耳朵,一首一首跟着唱,从少女的祈祷到可惜我是水瓶座。
我俩粤语发音烂得要死,在现场哭成一对傻子。
走的时候还约定,杨千嬅唱多久,我俩就一起听多久。
你看,生活就是很多场美好的奔赴,和朋友一起听的每场演唱会,不也是仪式感最美的馈赠吗?
这些小小的仪式感会润物细无声地渗进生活的每处角落。
也许你会慢慢习惯它们,以至忽略它们,但只要寻找,一定找得到。
在最后,我想要跟大家讲:
能力范围之内,仪式感就是扎根在生活荒漠的玫瑰。
他爱你,自会给你。
他不给你,你自己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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